解析:
当雇主扣减员工薪酬时,员工有权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申诉,同时还可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的话,他们就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的调节,仲裁,甚至起诉。
对于此类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当事人首先可以寻求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展开调节工作;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同时,当事人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的,当事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用人单位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