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对于所谓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普遍被认为是无效的。
然而,这也要看具体的情形来定,具体来说:
1、假如所涉及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同一个乡域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那么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将会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应。
2、至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之外的人员,只要能够获得相关组织和管理部门的批准,那么这种类型的合同同样会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