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企业不幸破产,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员工进行直接赔偿,然而需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种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方法为:
凡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达到或超过一年的,可按照其月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整月工资;
若工作长达六个月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月工资并非随意设定,而是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