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在从事烟草销售活动时必须持有由国家颁发的《烟草经营许可证》,若未取得该证件擅自销售烟草制品则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商品的商家,如销售金额超过法定额度(即五万元人民币),将按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