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进行正式的注册登记程序。
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任何一家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有义务与购买方签署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同时,开发企业也应在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册备案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