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制定三人间协定中,关于股权比例的划分须依据三者的协商结果加以确定。
通常情况下,股权比例的设定可以基于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贡献程度来决定。
在设立合伙企业之初,便需签署相应的合伙协议。
若日后有新成员加入合伙关系,亦应与其所涉及到的所有合伙人共同商议并签订新的合伙协议。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