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成年人专项劳动保障措施:
在正式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培训。
当未成年劳动者开始从事某项工作时,用人单位有责任对他们进行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以及培训课程。
同时,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劳动者在矿井里、地下工作者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或者是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岗位,
此外,还需要避免让未成年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大且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劳动岗位。
为了确保未成年劳动者的身体能够适应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为他们提供符合身体发育特点的生产工具等设备。
另外,用人单位还需定期组织未成年劳动者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保证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