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格来说,员工有权依法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契约,且无需征得雇主的任何事先许可。
在正常情况下,员工通过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即可合法地终止工作关系,且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专项批准。
然而,在试用期内,员工仅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便可实现辞职。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是故意拖欠或扣押工资,那么员工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