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及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包括草拟和修订与之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具备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此外,我们还负责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的登记注册监管,并承担起依法打击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重要责任。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
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