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解体缘由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其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项;
第二是股东会议或者是全体股东大会做出的决定,决定了解散公司;
第三是由于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这样的特殊情况而需要解散公司;
第四种是依据法律法规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强制关闭或者是被迫撤销;
最后一种情形就是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遇到严重困难,如果继续维持下去将会给股东带来重大损失,而且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申请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