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领取失业救济金并不被允许进行兼职工作。
失业保险金,即由失业保险管理办事处依据法律规定,向合法的失业人士发放的用于保障其基本生计需求的生活费,这实际上是对处于失业状态下,无法获得正常工资收入的失业者给予的短暂补偿。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