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在实践中应当严格遵循双方当事人共同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若双方并无共同经常居住地,则应依据他们的共同国籍所在国家的法律进行处理;
倘若双方均不具备共同国籍,但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其经常居住地或国籍所在国家与另一方缔结了婚姻关系,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婚姻缔结地的相关法律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