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全年工作天数:
将一年的总天数,即365天,减去104天的周末休息日及11天的法定假日,得出最终结果为250天。
季度工作日数:
将全年工作日数除以四个季度,即可得到每个季度的平均工作日数值,即250天÷4=62.5天/季。
每日工资计算方式: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基础,再除以每个月所应计薪的天数,最后乘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长8小时,便可得出每小时的工资数额。
而每月应计薪的天数是经过精确计算后得到的,公式如下:
(全年度总天数-周末休息日天数)÷12个月份=21.75天。
在工作日内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其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月工资为基准,再除以每月应计薪的天数21.75,然后再除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长8小时,最后乘以实际加班的小时数,并在此基础上乘以1.5倍的系数。
同样地,在双休日进行加班的话,其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月工资为基准,再除以每月应计薪的天数21.75,然后再除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长8小时,最后乘以实际加班的小时数,并在此基础上乘以2倍的系数。
至于在法定节假日进行加班的话,其加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月工资为基准,再除以每月应计薪的天数21.75,然后再除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长8小时,最后乘以实际加班的小时数,并在此基础上乘以3倍的系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