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尊敬的仲裁机构:
在此提交我方依法提出的《仲裁申请书》,内容将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包含了双方当事人的基础资料,详细明确的仲裁诉求以及相应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请收悉并留档。
此外,为了便于后续程序进行,还需要向贵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作为劳动者的申请人,您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而作为用人单位的被申请人,您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2.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这部分材料主要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工资单据、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工作证件等,请务必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一份原件供申请人自行保存。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若被申请人系用人单位,您需要提交该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若被申请人系劳动者,您需要提供其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以上所述,均为本次仲裁所需提交的必备材料,希望能够得到贵机构的理解与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