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您面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时,首要任务便是及时地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迅速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待公安机关接到报警之后,会对事件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立案的标准。
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规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处罚,或者将其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反之,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证据,以便成功破案,惩治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扭送、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动投案等行为,均应立即接受,详细询问情况,并制作相应的笔录。
在确认笔录内容无误后,要求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自动投案人签字、按手印。
如有必要,还需进行录音或录像。
经过进一步的审查,如果发现该事件并不足以构成刑事处罚,但仍需进行行政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或者将其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案件后,如经审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该案件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则必须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能正式立案;
反之,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同样也需要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方可不予立案。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如果决定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给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