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五级职业伤害等级鉴定标准,在遭受此种程度的职业伤害后,劳动者有权得到高达十八个月的工资标准作为补偿金,同时还可以享受以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作为标准的伤残津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时,他们将享有如下的福利待遇:
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具体的标准是:
五级伤残对应的是十八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六级伤残则对应着十六个月的个人工资;
其次,员工有权利保留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并且雇主需要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如果确实无法安排工作,雇主也必须按照规定,每月向员工发放伤残津贴,其标准为:
五级伤残对应的是个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而六级伤残则对应着个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此外,雇主还需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所有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主有责任进行补充,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