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次涉及到强调并非签收人的情况下进行民事诉讼,务必满足以下几个必要且关键的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所涉及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合法公民、合法企业或者其他有权组织;
其次,原告需能够确定被告人的身份及其相关信息;
再次,原告需要提出具体并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之内,同时也必须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范围内。
关于被告人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若被告人系自然人,则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而对于法人性质的被告人,则需提供其相应的注册登记信息以供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