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了解房产证的详细情况,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查询:
1、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房产证相关信息已移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严格管理,因此房产证的所有权人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便可前往该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2、
此外,司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时亦有权进行查询,例如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在办理司法案件过程中,如有必要,均可依法对涉案当事人的房产信息档案及卷宗进行查询、查封或调阅。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