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失业保险的转移事宜,您应该前往负责处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相关经办机构进行申请,以便顺利完成失业保险关系的迁移手续。
在这一过程中,经办机构将为您开具一份详尽的员工参保以及缴费情况证明文件。
接着,您需要凭借这份证明材料前往移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衔接并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而无需另作任何资金转移操作。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