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N代表着员工的服务年限。
此处所谓的“N”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于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将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公司从事该项工作的实际期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即向劳动者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对于“N”在六个月到一年之间的部分,我们会根据整年来进行计算;
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会向劳动者发放相当于半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在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用人单位仍然决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也被视为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