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定程序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相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之内,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介入并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完成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
在用人单位与其重新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仍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求得用人单位支付其自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直至劳动合同补签完毕这段期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