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您已经开始开设商店并持续运营了一段时间却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时,这将被认定为无证经营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此类行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同时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及到刑法,需要按照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其他相关罪名的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情节较轻,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则需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那些规模较大且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无证经营行为,罚款金额将上升至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另外,如果无证经营行为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那么相关部门还会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之前,务必先行办理好所需的各类许可证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