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诉讼各方应对各自所提出的主张负责,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撑。
如果相关证据属于雇佣方掌管和管理,那么雇佣方应负起责任,提供这些证据;
倘若雇佣方未能提供这些证据,将不可避免地承受不利影响和后果。
在法律规定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若被证实为真实有效,仲裁庭会将其视为裁决事实的依据。
然而,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雇佣方掌控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仲裁庭有权要求雇佣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此类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