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双方当事人签署书面协议,以合协议书的形式缔结契约关系,则自双方签署或各留一方盖章之时,该合同即告成立。
换言之,在双方当事人未作明确规定情况下,仅有其中一方签署或盖公章即可使合同有效成立,且依据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此种情形下,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然而,若双方已就生效条件达成共识,则需依照双方所约定的条件来判定合同是否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