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理薪资纠纷问题,首选策略便是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其次可考虑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若所服务的企业仍然持续正常运作,通过采取此类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无疑将具有显著成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