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职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罹患抑郁症,无论严重程度如何,都无法被视为是工伤。
然而,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了他人身体上的实质性伤害或导致了职业病的发作,这时就可以被归类到工伤范围之内。
具体而言,当员工在以下情况下遭遇的伤害时,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所受的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
(5)在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
(6)在上下班途中,因为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受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