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在职工代表选举即将开始之前,公司党办和工会应当采取多种途径,全面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相关的民主管理以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规章制度和重要方针政策。
在此过程中,将选举工作视为对员工进行民主管理教育的重要环节,让广大员工深刻理解选择优秀职工代表的深远意义,从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参与到职工代表的选拔工作之中。
2.严格遵循公司工会制定并发布的《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其配套的《名额分配方案》。
各子公司需依据上述规定,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精心策划并深入探讨,最终确定出职工代表的预备候选人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产生的职工代表预备候选人名额可以适当超出本单位职工(会员)总数的1至3个百分点。
3.依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要求进行选举。
在选举过程中,必须确保参选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并且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与差额选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