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明确规范,侵占犯罪这一刑事犯罪形式,其构成要件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应当具备故意犯罪的心理状态;
其次,犯罪客体主要是针对他人交付由本人负责保存、管理的物品、被遗忘或者掩埋的财物等进行非法占有;
最后,犯罪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将上述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同时还需存在拒绝归还的情形。
关于侵占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侵占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即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
第二个层次是除了数额较大之外,还需要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侵占犯罪中的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但未满20万元的情况,可以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而当侵占数额超过20万元时,则可认定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