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死亡证明的签发日期是可以经过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修改的,但未经合法授权的擅自篡改若被用于非法目的则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死亡证明由派出所加盖印章而产生的日期问题,其实是可以申请变更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与所在派出所联系并提出请求,要求其重新开具死亡证明。
假如确实存在错误的死亡日期,在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后,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就是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就派出所不予更正该事项提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