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法制造医院病历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需要依据制造病历的动机与最终结果进行细致的考量,具体分析如下所示:
(1)如果该行为带有陷害他人或者隐藏犯罪证据的意图,那么这种现象通常被认定为伪证罪;
(2)然而,如果制造虚假病历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水平,那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针对制造虚假病历的医院,法律可能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惩罚:
1、对于那些故意篡改、伪造、隐瞒、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并给予严厉的警告;
2、对于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原发证部门有权吊销他们的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3、如果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掩盖患者的真实病情或者医院的过失,那么就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伪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