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司不予员工辞职能如何进行投诉?具体措施如下所述:
1.与公司进行交涉:
作为首要的策略,选择与公司方面进行洽谈以寻找解决方案,这包括寻求公司人事部门、工会、党委甚至高层领导等多方面人士的协助;
2.提出投诉:
您可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递交申请仲裁,换言之,即寻求劳动局以及政府机关的支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起诉讼:
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奏效,那么您只能选择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
申诉人应于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
4.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法定权利。
对于试用期内的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而对于正式员工而言,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同时,您还需提供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一旦取得相关证据,在试用期结束后第三天,公司便须为您办理离职手续。
如若公司拒绝配合,您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该公司。
但请注意,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方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