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雇佣方未对员工支付失业保障金或欠缺失业险的缴纳,该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管机构发起投诉,请求劳动监管部门予以纠正,强制雇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收取相应的滞纳金。
因雇主未能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有相关福利待遇的,雇员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