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犯罪问题上,若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盗窃公私财物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深感懊悔,同时还积极退还赃款以及赔偿相关损失,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
具备法定减轻惩罚情节者;
并未实际参与分赃或只获得较少量赃物而且本身并非主要罪犯;
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等。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情节相对轻微、危险程度不高,那么该行为人便有可能避免受到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