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每个月最多为26天,而全国范围内的平均每月工作天数则定为21.75天。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将一年中的总天数(365天)减去双休日(104天)和法定节假日(11天),得到的结果再除以12个月份,即可得出每月的平均工作天数约为20.83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每月的计薪天数时,同样需要将全年的总天数(365天)减去双休日(104天)和法定节假日(11天),然后再除以12个月份,最终得出的结果为21.75天。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