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由于劳务合同而产生的争议诉诸法庭的相关规范有所明确,故此并无必要在契约条款中专门进行特别约定。
1、劳务合同争议解决的具体途径遵循仲裁前置的操作程序,如若对仲裁裁决结果感到不满,任一方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至法院发起诉讼。
2、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劳务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无论哪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当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存在差异时,仲裁应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而起诉则应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