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信用卡纠纷之审理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法律规定如下:
对于任何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必须首先由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若被告在其实际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存在差异时,那么应由常驻该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