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将已经完工的房产以其所有者的身份出让给购房者,同时购房者需支付相应的房价作为交易的对价。
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则是在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行使,此时的开发商仍然持有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所有权,而购房者需要先行支付定金或房价。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方式主要分为两种,即商品房现售以及商品房预售。
所谓商品房现售,即是指开发商将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购房者需支付相应的房价。
而商品房预售,则是指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房者,购房者同样需要支付定金或房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