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法律要求下,需主张得到相应赔偿。
从民事赔偿层面来看,涉及到违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分子与其协助违法行为的同伙群体所导致的受害者经济损失,他们均负有向受害者赔偿损失的法定义务。
若因被告方的犯罪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受害者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若受害者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则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家属亦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若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同样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限。
此外,对于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罪犯而言,通过赔偿受害者损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若单位涉及此类犯罪行为,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存在上述两种行为,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