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刑法典则规定,挪用公款罪在本质属性上划分为职务型犯罪范畴之内。
挪用公款罪宗旨下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则恰恰指向了行为主体借用自己职务所具备的对公款的管理、掌管以及经手等方面的优势和便捷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