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任何人若擅自占用他人财产,且所占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但未满十万元者,将被视为“数额较大”,此类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相应罚金。
(二)对于擅自占用他人财产,且所占金额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者,将被视为“数额巨大”,此类行为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三)在以下情况下,任何擅自占用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相关人员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1.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占用残疾人士、老年人群体、不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之人的财产;
2.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占用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居民、移民或接受救助的群体的财产;
3.“其他严重情节”的其他具体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