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手续的详细处理过程如下所示:
首先,前往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注销并开具死亡证明;
其次,向相关区域或市级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书,其中针对房产继承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分别为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
随后,进入房屋产权变更环节,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作为申请人向相关部门递交以下各项资料: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以及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是契税完税凭证等多项材料;
最后,需注意的是,与遗赠和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涉及税费,因此在办理时需要额外支付相关税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