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深入考虑从哪些角度来保护子女的身体与心理健康以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毫无疑问,审理者必须以子女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行动准则。
当父母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产生矛盾并诉诸法律之时,法院应当发挥调解功能,尽全力促使当事人达成共识,从而妥善解决纷争。
然而,若双方在抚养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孩子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