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作满规定的十个工作日后提出离职却未得到应得薪资时,劳动者有权利请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出面解决纠纷。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会发出强制性的限期付款指令,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地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
若所拖欠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区域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须按照该差异进行补足;
如果超过期限仍未支付欠款,则要求用人单位以应付金额为基础,按照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之间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