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确立特征如下所示:
首先,该犯罪的侵害对象为他人所有之财产所有权;
其次,其在客观方面的具体展现形式包括将由自己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物或隐藏物非法占有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了较大标准,同时,犯罪嫌疑人也拒绝归还原主;
再次,该犯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群体;
最后,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明确表示有意为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