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遭受拘留的人员进行身体状况检查之后,若未发现异状,则应对其立即予以收押;
反之,若发现有任何异常状况,拘留决定机关则应出具相关详尽的情况解释与阐述。
行政拘留裁决的权力归属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且拘留期通常设定在10日内,严重情况下最多不会超过15日。
然而,在行政拘留裁定宣告生效并进入申请复议以及行政诉讼阶段时,若被处罚者及其亲属能够寻找到保证人或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便可以向行政主体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
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