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过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其涉案金额将按照累计计算的方式进行衡量。具体而言,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供自己或他人进行非法活动,或是挪用较大数额的公款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量较大且逾期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的,均属于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事惩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退还,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此外,如果挪用的款项涉及到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用途的物资,那么将会受到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