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并不存在所谓的“换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犯罪嫌疑人便不再受到任何形式的羁押。
根据案件处理人员的许可,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自由地安排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事务,并无任何限制条件。
然而,这也意味着犯罪嫌疑人需要时刻保持警觉,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到法院或公安机关的传唤,并且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调查工作。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取保候审实际上是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以在家中等待法庭的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