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家属欲申请取保候审时,应由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向负责该案件的执法机构提交申请,由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申请对象是否具备获取取保候审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作出裁定。在经过充分的考虑与评估后,如果办案单位认为被申请者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那么他们有权在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后,为申请人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