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长达二十年后,当被判定为是必须予以追求法律责任时,应上报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事进行核准。对于任何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中的员工来说,若利用其担任职务所带来的优势地位,擅自挪用本单位的财产以供个人之需或者将其借贷给其他人,无论金额大小,只要超过三个月尚未归还者,或者虽然没能超过此期限,但是已经构成了金额巨大且进行了盈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的情况下,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