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所需满足的条件可归纳如下几个要点:
其一,犯罪事实务必查证属实。这要求检察机关需掌握充足的证据,以便证实犯罪嫌疑者确实施了相关犯罪活动。
其二,证据务必具备确实性及充足性,且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和说服力,足以支持对犯罪嫌疑者的指控。
其三,犯罪嫌疑者之行为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并已达到应受刑事追责的严重程度。
其四,必须是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行为。所谓“据为己有”,是指将原本属于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视为己有,以所有人自居,擅自进行处分、使用和收益等行为。
最后,侵占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